各学院:
 
 根据《南华大学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实施方案》(南华政发〔2016〕50号)文件精神,按照学校审核评估工作进度,决定开展试卷、毕业设计(论文)和实习专项督查,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:
 
 一、 范围与要求
 
 1、试卷  
 
 2013年下学期-2015年下学期试卷按照学校有关教学管理文件要求归档;2016、2017年的试卷按照学校新要求(详情见附件1)进行归档。
 
 2、毕业设计(论文)  
 
 2013-2016届毕业设计(论文)按照学校有关教学管理文件要求归档;2017届毕业设计(论文)按照学校新要求(详情见附件2)进行归档。
 
 3、实习  
 
 在校生已完成的认知实习、生产实习按照学院实际开展情况进行材料归档;在校生未完成的认知实习与生产实习、2017届毕业生的毕业实习执行情况和材料归档情况。(具体要求由教务处实习管理科另行通知。)
 
 4、以上三项内容的督查任务要求详见附件3。
 
 二、程序与时间
 
 (一)学院自查自建
 
 1、时间安排:2017年4月6 -16日
 
     2、程序要求:
 
 (1)学院以本单位教学督导组为主体,组建督查工作小组,认真做好督查工作安排,严格按照学校的规范要求对试卷、毕业设计(论文)和实习进行督查。
 
 (2)学院分别撰写试卷、毕业设计(论文)和实习三个专项的自查总结报告,报告中至少应包含自查工作组织实施情况、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等,并于4月14日下午5点之前反馈至本科教育教学评估中心(纸质文档需院领导签字并加盖部门公章,电子文档发本科教育教学评估中心曾长虹)。
 
 (3)学院按照学校教学资料归档要求,整理好试卷,按学期整理2013年下学期-2016年下学期试卷汇总清单(详情见附件4),并于4月14日下午5点之前反馈至教务处考试中心(纸质文档需学院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,电子文档发教务处考试中心杨星)。
 
 (二)学校督查
 
 1、时间安排:2017年4月17 -28日,具体检查安排另行通知。
 
 2、程序要求:
 
 (1)学院简要汇报本单位自查情况;
 
 (2)督查组现场查阅资料;
 
 (3)督查组召开督查意见现场反馈会。院领导、系(室)主任、学院教学督导组及审核评估工作人员参加现场反馈会。
 
 三、 其他注意事项
 
 1、各学院克服困难,严格按相关要求进行整改归档,并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,及时向教务处、本科教育教学评估中心咨询。
 
 2、各学院要正确认识此次督查的意义,严禁弄虚作假,务必如实反映本单位的实际情况。
 
 3、各学院本次督查情况将纳入二级学院本科教学工作考核。
 
 4、有关教学资料归档要求,请联系教务处相关科室;有关督查工作安排和要求,请联系本科教育教学评估中心。具体联系方式见下表。
 
  
   
    
     
     | 项目 | 负责科室 | 联系人 | 联系方式 | 
 
     
     | 试卷 | 考试中心 | 杨星 | 8281077 | 
 
     
     | 毕业设计(论文) | 实验教学管理科 | 刘赞 | 8281509 | 
 
     
     | 实习 | 实习教学管理科 | 李蒲姣 | 8281742 | 
 
     
     | 检查安排 | 教学工作评估办公室 | 曾长虹 | 8578088 | 
   
  
   
  
 
 附件:1、南华大学课程考核试卷新要求
 
 2、南华大学毕业设计(论文)新要求
 
 3、南华大学试卷、毕业设计(论文)和实习专项督查任务清单
 
      4、南华大学试卷汇总清单     
 
 本科教育教学评估中心
 
 教务处
 
 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2017年4月6日